|

因为心脏病患者采取剖宫产有利也有弊,因此,对心脏病孕妇是否行施剖宫产,一般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。但近代由于麻醉学和手术学的发展,逐渐倾向于剖宫产。
认为心脏病孕妇不宜做剖宫产,其理由是:剖宫取胎儿时会使下腔静脉的压迫骤减、腹压突然降低或子宫强烈地收缩,因而心脏可因回心血量短期内大增,而发生心衰。阴道分娩则经过较缓慢,尤当在适时助产,缩短第二产程的情况下,可使血液动力学的改变明显降低。
然而,由于剖宫产经过简单迅速,无须历经长时间宫缩和等待宫口开全,产妇能免于疲劳困惫,所以尚有其减轻心脏负担的一面。并因此能保证在胎儿娩出时(心脏负担最大时)产妇心血管系统有最大的承受能力。另一方面,不仅可采用腹膜外剖宫产,减轻或避免对心血管系统的激惹,尤其是通过硬膜外麻醉,尚能明显地降低产妇术时血液动力学的变化。
总之,硬膜外麻醉可使循环血量部分的分散在麻醉区域内,使动、静脉压中度下降,有利于降低血液动力学的变化,减轻肺循环的负担,因而妊娠合并心脏病时,可在硬膜外麻醉下适当放宽其剖宫产指征。
一般地说,目前多数学者认为,对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,不仅对存在着相对的剖宫产指征如头盆不称,臀位、枕后位等时,应放宽剖宫产指征。而且心脏病越严重、越应做剖宫产,如双瓣膜病变、心房纤颤、紫绀型先天性心脏病等。只是在术前应尽可能给予充分的准备,术时需严密监护,术时术后严格控制输液等。
(文章来源:280孕育网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