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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者逐年增加,是否剖宫产已成为重要课题。

在妊娠期,特别在妊娠后期,胎盘分泌多量的催产素、雌激素及黄体素,这些激素都有降低母体胰岛素活性的作用。并且胎盘催产素尚有增强脂肪分解的作用,故易导致糖尿病病情恶化,发生酮症酸中毒。同时,糖尿病孕妇患并发症较多,例如羊水过多和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,较正常孕妇高4~5倍。并严重的影响胎盘功能,增加死胎、死产及新生儿死亡率。因而对某些糖尿病病例,应适时地在硬膜外麻醉下行剖宫产术。
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剖宫产指征为:
①产程进展缓慢,不论引产还是自行发动宫缩,糖尿病孕妇的胎儿均不能经受长时间宫缩,故产程过长者应行剖宫产;
②糖尿病病程在10年以上,此次怀孕病情比较严重,或为高龄初产,或有剖宫产史也应剖宫产;
③胎儿巨大,有胎位不正或头盆不称者,或胎盘功能不良,有胎儿窘迫,或过去有死胎、死产史者均应剖宫产。
糖尿病本来就存在相当大的危险性,故手术前后均应拟定好周密的处理方案,尽可能地防止母婴并发症的发生。
(文章来源:280孕育网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