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设为首页
·联系站长
·加入收藏
 位置: 280孕育网 >> 孕前 >> 流产专栏 >> 正文 热列庆祝280孕育网开通  [2007年03月10日]
怎样避免再次流产

妊娠在28周前终止,体重不足1000克者,称为流产。流产发生在孕12周以前者,为早期流产;发生在12~28周之间者,为晚期流产。流产的发生率约占全部妊娠的10%~18%,多数为早期流产。

有流产史者,应采取下列措施有助于避免再次流产:

 1、再次最好安排在前次流产后的一年,至少半年。因为流产会在子宫壁内留下一个创面,创面的修复需要时间,这段时间至少半年。急于,便会欲速则不达。

 2、再次后应避免吸烟、干重体力活等不良因素。

 3、早期应避免房事。因为性生活的机械性刺激和精液中的前列腺素,可引起子宫频繁收缩,以致流产。

 4、再次时,在孕24周左右时间作一次B超检查,了解有无前置胎盘情况。

 5、保持情绪愉快,不良情绪也会导致流产,这是精神因素引起的流产。

 6、发现有异常情况,应立即去医院妇产科检查,根据具体情况,考虑保胎问题。
  • 上一篇: 如何预防习惯性流产
  • 下一篇: 药物流产后怎样避免感染?
  • 【字体: 字体颜色
    点击数:15 发表评论   告诉好友   打印此文  收藏此页  关闭窗口  返回顶部
     :: 孕产名词解释 ::  查看更多 >
     安定期 超声波 白带 基础体温 妊娠搔痒 回旋异常 宫外孕  静脉曲张 预产期 高龄分娩
     胎盘功能不全 前置胎盘 妊娠高血压疾病 妊娠纹 验孕药 妊娠忧郁症 多胎妊娠 风疹 LDR
     羊膜穿刺 产后阵痛  宫缩剂 胎盘早期剥离 分娩出血 剖宫产 袋鼠护理  申领准生证

    280孕育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    1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280孕育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  2、凡本网未注明的文章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    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发Email连系我们。

    ·
    与宝宝一起成长

   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


      热门栏目导航

    
    Copyright (C) www.280yy.com 2006-2007,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鲁ICP备0606699号